导读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市内迁入需要准备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原件及复印件、迁移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村委证明...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市内迁入需要准备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原件及复印件、迁移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村委证明。市外迁入需要准备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住房证明、户籍证明或是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具备当地派出所的盖章。所内移居需要准备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明或未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户口本原件
到派出所办户口迁移证,要带的资料:
1、确认申领对象持有迁入地发给的《准予迁入证明》(收原件)、2、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收原件)、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受理公安派出所户籍员审核材料,作出是否同意办理的决定。
3、办结派出所办结,现场打印《迁移证》,给予办证。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