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钢结构钢柱上接地吗?(钢结构利用钢柱接地)

2024-11-22b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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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装修百科网给各位分享厨房应急灯放在哪里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可以在钢结构钢柱上接地吗?(钢结构利用钢柱接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可以在钢结构钢柱上接地吗?

可以,这样的导体挺好。

消防应急灯怎么安装,应该装在什么地方

装在应急通道的上方,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应该安装消防应急灯以及指示牌。天津和安消防设备。

室内应急灯未规范处罚条例、未规范是否有处罚

怎么可能按《条例》88条进行处罚呀,是没依据的。
你看:
第八十八条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按《特种设备安全法》88条处罚是对的。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国家对消防疏散图有明确要求吗? 消防验收必须要求消防疏散图吗?? 如果做消防疏散图应在什么位置?

1、国家法律法规对消防疏散图没有明确要求。

2、消防验收也不是必须要求有消防疏散。

3、这只是一种行政措施。

4、通常有要求的是宾馆客房门后的那种疏散图,其他公共场所的消防疏散图可以放在显眼的位置就行了。

扩展资料:

消防设施标识

1 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水箱间、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等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2 消防设施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其它设施配电柜(配电箱)的标识;备用消防电源的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主消防电源配电柜(配电箱)的标识;不同消防设施的配电柜(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3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阀门、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等场所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标识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4 消防水池、水箱、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的管道、控制阀、控制柜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和相互区分的识别类标识。

5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应设置与其它系统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6 灭火器的设置点、手动报警按钮设置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7 防排烟系统的风机、风机控制柜、送风口及排烟窗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和“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的警示类标识。

8 常闭式防火门应当设置“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警示类标识;防火卷帘底部地面应当设置“防火卷帘下禁放物品”警示类标识。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标识

1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地面及危险设施处等适当位置应设置警示类标识,标明安全警示性和禁止性规定。

2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等适当位置应设置安全管理规程,标明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危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3 仓库应当划线标识,标明仓库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

品的仓库应当设置标明储存物品的类别、品名、储量、注意事项和灭火方法的标识。

4 易操作失误引发火灾危险事故的关键设施部位应设置发光性提示标识,标明操作方式、注意事项、危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房部门对安装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示灯有什么要求吗

第10.2.1条 甲类厂房、库房,易燃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1.2倍。但35kV以上的电力架空线与储量超过2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单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第10.2.2条 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配电线路不应敷设在金属风管内,穿金属保护管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风管外壁敷设。

第10.2.3条 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保护。

第10.2.4条 照明器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为100W及100W以上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石棉、玻璃丝等非燃烧材料作隔热保护。

第10.2.5条 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
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第10.2.6条 公共建筑和乙、丙类高层厂房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
一、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二、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
三、观众厅,每层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演播室,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室;
四、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第10.2.7条 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1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第10.2.8条 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医院的病房等,其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均宜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第10.2.9条 事故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
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消防中控室内应急照明有哪些要求?

1 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与其同时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或选用带指示灯型。

2 应急照明不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时使用时,当正常照明因故停电,应急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

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人防工程为lx。

4 工作场所内,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5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继续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备用照明,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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